說明两點 lifai 13 年前 對於今天出版的某週刊中用了我的照片及引用“明顯知情”的字眼我要說明两點:1:在週刊出版前有記者致電我叫我對於相關事件做回應,我在上課,的確不知發生甚麼事情,所以叫公司職員回電表明並不知情。2:教練員在教學時的身體接觸屬於正常。 這些是我上課時的一些照片,在保護及糾正動作時都會有身體接觸,正常!!! 分享此文: 分享到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分享到 Pinterest(在新視窗中開啟) Pinterest 分享到 Reddit(在新視窗中開啟) Reddit 在 Tumblr 上分享(在新視窗中開啟) Tumblr